【强兴】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量:607 作者:强兴

很多申请商标注册人都了解,在提交商标注册的资料审核过程中,出现被驳回或者商标异议的几率几乎是非常大的,所以要根据被驳回的理由去重新提交点答的相关资料,那么强兴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下面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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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兴】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强兴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出现无效宣告的话,需要提交答辩材料,包含商标异议申请书和明确的请求和是依据,并且赋予有关证据材料等等一系列相关资料,建议在办理此种流程中选择一家麦汇这样的代理机构,够可以提升通过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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