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答辩怎么做才有好的结果?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量:456 作者:商标答辩

在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很大几率会出现商标异议或者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话,按照被驳回的原因进行相关的点答资料,然后继续申请商标注册的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商标答辩,那商标答辩怎么做才有好的结果?下面麦汇网小编带大家分享一下。

商标答辩
商标答辩怎么做才有好的结果?具体如下:
1、被异议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代理的,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异议理由: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4、其他附送的材料: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一起寄送商标局。
5、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6、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答辩怎么做才有好的结果?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都了解了吧!被异议人的主体资格一定要明确并且要有明确的异议理由,针对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理由和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局进行提交。在撰写理由和证据方面,可以选择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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