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缘】商标抢注应对措施盘点!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量:512 作者:东方缘

在我国各大企业当中办理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代表企业形象,在企业今后发展中可以更为牢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可以明确分辨出同种商品的商标,所以对销售方面有非常大的优势,所以说无论企业做到何种程度,提前做好商标抢注非常重要,东方缘商标抢注应对措施盘点,接下来麦汇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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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缘】商标抢注应对措施盘点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1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二、商标抢注应对措施盘点

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协商和解为第1经济实惠的途径。这能及时解决问题不会耽误公司的品的发行。但很多时候协商不成,不得不采取司法救济。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商标法》提供了救济途径。

(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我们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注册必经程序是为期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这也是发现商标抢注的关键时期,商标在公告期,也就意味着该商标并没有被获准注册,此情况下有异议者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的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对于此种情形,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东方缘商标强出应对措施盘点的相关内容,首先强调抢注涵盖了两个发展的阶段,第1个阶段是商标抢注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其次是现阶段商标抢注的扩展。商标抢注的正常手段来说优势还比较多的,如果恶意抢注的话,经过相关调查之后,会有相关法律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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