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的证据具体有哪些应该保存?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量:6840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在使用时可能会忽略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在一些可能存在商标纠纷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时,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面临败诉的窘境。所以企业必须要保留商标使用证据,而且商标使用证据其实保留起来也不是复杂的,只要了解清楚哪些可以作为使用证据,以及商标使用的证据然后保留下来即可。

商标使用的证据

比如说是发票,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其作为经济交往中的基本商事凭证,是一种记录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所以可以作为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但是很多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只写商品或服务名称没有商标名称,那么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认真填写商标名称。

合同也是经济主体参加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但是很多合同在商标标志这方面却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也不能作为商标有效使用证据。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好的写上商标名称或注册号。

企业经常会通过广告来宣传自己的商标,而商标的标志多数是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所以广告物品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电视广告和户外广告都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报纸、杂志等宣传广告能够很好的提供时间、商标标志等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等,单纯的包装物是不能确定其印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其他证据的辅佐,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记住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另外还有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者是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这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的证据。还有产品说明书、发货单据=等,只要证据真实有效,可以体现出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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