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为什么会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1-05-04 浏览量:12005

如果他人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而你需要该商标的话,那么就可以提出商标撤三申请。而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所以商标撤三申请还是可能会被不予受理的,那么会是哪些原因呢?

商标撤三申请

  一、不符合条件


  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必须要满足这几点条件:


  1、商标属于注册商标并且权利有效


  大家要撤三的商标可能是那种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或者是权利人没有使用,但是权利还在的,否则根本就不需要撤三就可以直接申请的。因此,如果是商标未注册或者是商标已经无效了,那么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撤三申请就会被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必须满三年


  商标撤三就是要等商标注册成功后三年才能申请的,从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算。


  二、撤三申请文件内容不符合并且未及时补正


  1、申请撤销的商品或服务填写错误


  在申请的时候必须要将需要申请撤销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标注清楚,而且要避免多字、少字或者出现错别字的现象。如果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那么商标局会直接不予受理,如果是要求申请人补正的,那么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否则商标撤三申请将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人名义填写错误


  可能会出现商标撤三申请上填写的商标注册人和实际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不一致,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问题,那么会直接导致商标撤三申请不予受理。


  3、申请撤销的商标名称有误


  有些人可能会在申请书上填写商标名称的时候出现错误,不要觉得这么简单的问题,但是就是有人出现过错误,造成了商标名称与实际商标图样信息不符合,从而不予受理。


  4、申请撤销的商标类别出现错误


  如果将商标类别的数字写错了,那么就错的有点离谱了,因此,在填写申请文件后,一定要仔细核对。还有一点就是,一份撤销申请只能填写一个类别,如果你要申请撤销的类别很多,那么要分别提出申请。


  以上都是商标撤三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还是经常容易出现的,因此商标撤三申请人一定要先核对清楚再提交,以免耽误时间浪费金钱。而且作为商标权利人,也要尽早使用商标,保留商标有效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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