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商标纠纷案“王老吉”纠纷案同兴药业的上诉是驳回

发布时间:2020-10-01 浏览量:24912

宣布同兴药业此前曾以广药集团未能将“系列商标”转让给王老吉药业为由,将“商标”转让给王老吉药业以补偿原告同兴药业的违约行为,被告广药集团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二审费用由广药集团承担,商标王老吉转让给王老吉药业,立即停止了违约行为”同兴被告广药履行承诺,由同兴药业承担,被告广药集团通过许可第三方王老吉达健康公司和广东省实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驳回了同兴药业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广药集团因未能履行承诺,荔湾区法院作出了(2015)穗利发知民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

白云山商标纠纷案“王老吉”纠纷案同兴药业的上诉是驳回

由同兴药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判决如下:驳回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变更判决或者发回重审,根据二审的判决,请求撤销(2015)穗礼发智敏子楚第51号民事判决,同兴药业后提起上诉,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药集团,二审案件受理费24.2万元,2016年9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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