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代表性的有: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对商标作出定义:商标用于标记区别个人或集体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进行标记的标记,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用在商品上。
目前世界上商标上有7种“权威”,不同于商品包装上的装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规定:“所有用于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志均可视为商标”,它不仅是一种知识产权,商标的用户是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原生、制造商、处理器、拣选机或操作员,前者为区别商品的起源,也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后者是对商品的美化、修饰、解释和宣传,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据相关记载,而不是消费者,是专用的,据此,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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