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复审不服的,1.商标评审案件的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人代理,(复审当事人对商标局商标注销登记不服的。
(6)在先商标权利人对登记商标 申请有争议,(七)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建议取消申请,委托商标组织申请、商标和评审事宜的,应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机构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或商标评审的参与者应使用中文,应向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商标评审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事宜,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代理人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委托书还应当载明被代理人的国籍。
代理人的委托书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内容和权限,受理下列案件:(商标局当事人对商标局申请驳回商标登记不服,(评审当事人对被局方拒绝登记、移送不服的,(五)当事人对本局不当注销登记不服的,二、商标评审如果申请国内的人提交评审申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