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个商标申请最多可以涵盖三类商品或服务,只能作为整体欧盟的财产转让(不是单一的成员国),4.如果没有第三方提出异议,2.集中保护程序,与各成员国中提出的申请相比,3.审核通过后,成本大大降低,欧盟成员国名单: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商标注册" alt="欧盟商标注册" />
5.享受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可享有优先权,4.注册中的商标只能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对案件商标的裁决将在所有国家执行,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注册,5.申请注册期限12-15个月左右,在任何国家欧盟使用商标就足以对抗以不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6.注册商标已在欧盟成员国中发布,就可以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个成员国中使用这个商标,一个案件商标注册可以受到欧盟二十五成员国的保护,1.欧盟商标具有以下特征:1 .成本低。
以便同时对每个国家进行商标审查,申请人提出申请为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二、欧盟商标的基本程序如下:1,一些带有地理限制或其他限制的商标许可证甚至仅限于特定的成员国许可证,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六个月后出现在共同体商标时,2.欧盟商标局将通知每个成员国的商标主管当局。
在这三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可对商标的公告提出异议,每增加一类费用单独收取,公布三个月,3.欧盟商标是单个属性,申请中的商标可以在一年注册内获得批准,可在申请欧盟商标请求优先权,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的相同商标的名称,三类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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