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科技成果转化法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27717

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与本单位之间的协议违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由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第四十八条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可以依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责令改正,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未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第四十六条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未提交科技报告、汇交资料和有关资料的。

违反科技成果转化法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以教唆、盗窃、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害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第四十九条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动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予通报批评,给予通报批评,依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工未经本单位许可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价意见欺骗当事人,或者与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的,在离职、退休、退职后的约定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以欺骗、骗取钱财、非法牟利等方式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处罚款,或者擅自调动或者变相调动工作岗位,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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