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十六条之承担: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承担行政责任:(服务提供者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可予以没收,应当承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实施,被侵权方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3.承担刑事责任,则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相同,1.承担停止侵害。

并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承担警告,没收主要用于规避或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部件,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