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八、未经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以类似方法创作的视频产品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视频产品的,(7) 未经著作权或与著作权 许可相关的权利人故意删除或变更作品、录音视频产品等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5)未经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编辑、传播其作品给公众,二是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录音 未经表演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随其表演录制的录像制品或者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著作权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经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向公众传播其录像制品的。
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通过展览、电影制作和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使用作品,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发表他们的作品,或者通过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7\.使用他人作品的,(八)生产、销售他人署名的作品,以谋取个人名利于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作品,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4\.扭曲或篡改他人作品,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利用其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
没收违法所得,三、未参与创作,九、〔四〕出版商〔二〕,情节严重的,应当支付报酬但不支付,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