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它是新闻并扮演了新闻的角色时,而这些图片的作品的功能更加强调的时候,当它没有新闻的功能,被转载的人自己写了名字虽然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我个人认为它应该享受到保护作品的需要,但是如果新闻图片是时事,要看时事披露的信息新闻,如果它扮演了新闻的角色让社会知道,当新闻不再成为新闻的时候,要登上原新闻单位,即使转载,否则原新闻单位花了很大力气派人出来采访,转载就会收费,它应该比一般的作品更宽容,如果过分强调保护,要看具体情况,要包含作者的名字,应该迅速让公众知道,比如国内外的重大事件。
这是反对的但是,如何界定如何处理实际问题,其实也是找平衡的问题,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也要注明出处,但也要按这些规定办理,以上是边肖带来的总结,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