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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请求人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2\.无效、宣告和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已接受的无效、宣告和请求因不符合接受条件而被拒绝,审查由于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专利权的原因,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审查决定后,当事人在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维持审查的决定,其他所有针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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