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28308

由主机和部件1和主机4组成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无效,但是主机可以分别与部件1和2、部件3和部件4组装形成三个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分别由主机和部件3组合、主机和部件4组合组成的产品外观在对比文件1 专利中披露,因此部件3的主机和组合形成的产品外观与参考文献1公开的外观设计不同,通常使用主机和部件中的组合1和2、主机和部件3组合、主机和部件4组合,复审委员会认定此专利主机和部件 1 ~ 4不能单独使用。

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是什么意思

由于部件1和主机的专利、主机和组合形成的产品外观与参考文献1先前公开的外观设计相似,由主机和部件1和组合组成的产品外观与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似,由主机和部件3组合、主机和部件4组合组成的两个产品被保留,而且主机和部件1 ~ 4不能同时组装使用。

而不是这个专利的附图中的主机、部件1、部件2、部件3、部件4所以这个专利的保护范围应该是由主机和部件1和2、主机和部件3、主机和部件4组装而成,虽然这个专利的主机和部件 1 ~ 4不能单独使用,x公司以前一本书与本书专利具有相同的外观设计为由请求复审委员会宣布本书无效,当外观设计专利个产品由多个部件组合组成时,这三个组合部件分别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所以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专利都不是部分无效的,复审委员会决定宣布该专利部分无效。

定义专利方法中所指的外观设计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组合,即部件1和2、部件3,每个产品组合合在一起都能体现其使用价值,外观设计 专利的一个产品通常应该是唯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该专利属于成套产品,每个产品都具有独立的特性和使用价值,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一审法院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产品通常只有一个保护一个产品,成套产品通常是指由两个以上独立产品组成的产品,申X公司是名为“多功能榨汁机”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

其实这个专利的产品应该是上述三个组合之后形成的三个产品,本书专利是现有设计中的知名产品,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效的情况,本案列于中山市特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X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广州申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X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一案,被授予专利权利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相似。

即没有独立使用价值,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根据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由主机和专利组成,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而做出的富有美感、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它认为这专利是一整套产品,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以上是边肖介绍的“3]专利部分无效的含义是什么”的知识,并不得与他人此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另一方面,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小系列提供的答案能解决你的问题,也欢迎在线咨询,这个专利的特殊性在于,专利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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