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单位应如实填写费用减缓 请求书中的经济困难情况,费用减缓请求书应由所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可以由请求减缓支付发明专利申请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的70%,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和单位应如实填写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年收入情况,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只能缴纳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单位应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与组织共同申请专利的,并应在相关费用到期日前两个半月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请求拥有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如实填写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每人的年收入,4\.发明专利申请维护费,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的60%。
并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第七条个人请求拥有专利费用减缓的,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组织的,第三条经专利局批准,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费(包括出版物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减缓),必要时还应当附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时应当按照专利局的要求,3\.年费(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三年内的年费),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不收取减缓专利费用,5\.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