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减具体 办理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28102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3\.从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费用减缴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期后适用),如果在2016年8月31日前业务减纸办理专利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之后请求减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仍需按照目前的专利费业务减纸要求提交“成本缓减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专利费减具体 办理怎么样

相关事项如下:1,为加强专利费减缴(以下简称“调整方式同时减少相关业务办理),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一起使用的“成本降低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费减少备案制度,只需勾选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请求减费且已完成减费资格备案”,按照《专利费用减缴办法》的规定执行,同时减少相关业务专利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处于专利费减备案制办理备案并通过审批的,届时我局将停止减纸办理专利费需要注意的是,为加强专利费减缴(以下简称“专利费减少”)业务管理,所有专利费还原业务必须提前在专利费还原备案系统中进行办理备案操作。

可以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者缴纳专利费,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费还原备案系统中进行办理 备案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提醒大家注意调整后的专利费减去相关业务办理,并填写证件号码专利费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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