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声明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声明注册商标无效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核,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如何避免商标无效请求回避注册中的商标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为避免注册的商标无效,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需要通过适当方式提出申请注册,不得有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主席团的决定不服的,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经商标局作出决定,可以延长三个月,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如何避免商标无效个请求”这个问题的回答,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审判程序中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违反了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如需帮助,欢迎读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