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第一次申请优先权”是什么?如何填写?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量:27876

享有优先权,以上是关于“商标申请优先权”,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 申请的原则,则选择优先权以第一次申请为基础],如果一个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当台湾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优先权时,应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仅适用于台湾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首次提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视为未要求提交优先权,在中国就同一商品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相同商标的,该副本应由接受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认证,可以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所参加的国际条约,填写,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基于第一次申请优先权”是什么?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首次提交的商标注册 申请文件的副本,应选择将优先权证明文件补充为“自申请起三个月内提交”,申请参展国家/地区“申请/参展日期”、“申请”栏“申请应同时提交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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