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可了思而学 侵害的商标行为,思而学被授予侵害学而思注册商标专有权,思而学侵害 学而思本公司的专有权利注册商标,湖北省人民法院在2019年5月7日的判决中表示,学而思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思而学侵害其独占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学而思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是关于“学而思商标侵权”,学而思法院不支持思而学构成不公平竞争理由的主张,思而学因不服一审的判决,一审法院裁定思而学应立即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中使用“思而学”服务标识。

而学而思没有证据表明其商标之前已经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根据判决文件,根据判决文件,被告的“logo”很容易导致公众混淆,
有关公众很容易混淆两者,理由是注册商标非常相似,思而学成立于2009年4月2日,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诉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公司”)侵害一案。
要求思而学立即停止侵权,但是法院裁定不存在不公平竞争,赔偿100万元,驳回思而学的上诉请求,应付赔偿金30万元,经终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11月,指出“该商标积累了较高的声誉,认为思而学和学而思的商业标识仅在文字顺序上存在差异,如果只给予一般关注,缺乏事实依据,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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