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消息:据北京微信官方账号了解,近日,自行车共享中的运营商杭州小木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为特别指定地点颜色 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涉及商标指定地点驳回复审申请颜色商标的一系列行政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杭州小木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32639831号图形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为青白色组合,而且颜色的使用位置已经标明,档案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获得了商标在自行车、广告服务等商品或服务中使用时应有的显著特征。
因此,诉争商标复检商品缺乏显著特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运输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情形,复审申请被驳回:杭州小木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称,首先,诉争商标具有较强的内在意义,“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缺乏其他显著特征,案例“二,诉争商标法案”已被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广泛使用和宣传。
并在业界和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并与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通信联系,“三、诉争商标作为原告”,绿橙自行车指定配色在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公众认可度,注册为商标既必要又紧急,该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