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3亿仿冒乐高案宣判,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量:28584

9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打假”乐高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人被告人被判处4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未经乐高公司许可,被告人李某某指使杜某某、阎某某、俞某某、王漠河、张、王墨珍、陆某某、李某某等人购买新的乐高系列玩具。

上海3.3亿仿冒乐高案宣判,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特别是复制上海市公安局查获的用于复制乐高玩具的注塑模具、组装模具的零配件、玩具各种包装箱、说明书、销售及发货单上带有“相关电脑、手机、玩具产品的复制乐高系列,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乐平公司的玩具和图集与乐高公司基本一致,形成复制关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等九人,以营利为目的,复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乐高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非法经营金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的所有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同时,根据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不同作用,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为主犯,按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论处;其余8 被告人人是共犯,被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断。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