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球商标侵权被判赔 70万元法院:恶意查封滴滴商标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量:28127

北京知识产权公众号,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滴滴打球,管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并停止使用”滴滴;企业名称及字样;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70万元;小菊公司和滴滴公司属于“运送乘客”交通信息的第39类,出租车运输等,服务编号14229622,“注册商标专有权持有人”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书面、滴滴打球管家的”等,“在手机应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司装修等方面,,并提供高尔夫、格斗和纸牌,两原告主张滴滴打球涉案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知名人士商标14229622号的合法权益。

滴滴打球商标侵权被判赔 70万元法院:恶意查封滴滴商标

因此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内含物,法院认为商标在被诉行为发生时已经达到了驰名程度,“构成注册驰名”商标,被告突出了在网站、公众号、员工名片等中使用含有“整体构成对”的标识,,而众所周知的商标的复制、模仿和翻译很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服务体系,商标注册商标专有权“另外”被告将企业名称由“北京陈豪易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滴滴打球巴特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并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坚持”品牌意识的主观恶意显而易见,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商业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本案商标涉及的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含有“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判令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赔偿合计70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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