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量:36501

随着企业对于商标的认识不断的提高,直接让我国商标申请注册数量每年都在不断递增,但是也直接导致了可注册商标数量的不断减少,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率大大增加。而在这其中经常出现的就是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两种状态,那么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有什么区别呢?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其他人办理注销或者部分注销的法定程序。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和有关规定,对原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销毁的程序,作出决定或裁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者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企业终止入驻一年以上,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如果您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您应提交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

商标标识的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其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使用不当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义务,其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撤销。

使用不当,包括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标识、注册人姓名或者其他事项,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注册商标有效,则该商标被注销。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过期,不需要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已成为核准产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局。成为通用名称,任何人都可以依法申请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确实符合行业通用名称特征,依法撤销注册商标,认定其商标权不存在。

商标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商标主要有三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因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注销或注销部分产品服务项目。商标专用权在商标专用权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后终止。

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被停止使用,并根据申请撤销商标局。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连续三年未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员未提供有效使用证据依法撤销注册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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