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梗刚火,就被申请注册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量:37811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是人上人!今天,我们都是打工人!”近段时间,“打工人”这个词火了,不仅有各种段子和表情包在网上流传。就连朋友之间聊天,可能都会先问候一句,“你好,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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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据微博数据显示,目前“打工人梗为什么会爆火”词条阅读量就超过7亿次,评论数十万条。面对如此高的热度,自然也少不了受到一些商标注册人的追捧。

简单查询相关的商标注册信息,“打工人”早已被申请注册,但因为刚提交注册没多久,所以都处于开始阶段。

除此之外,除了“打工人”,带有“打工”字样的商标申请可不少。

比如有“打工妹”商标、还有“打工仔”、“打工兄弟”、“打工爷们”、“打工客”、“打工皇帝”、“打工管家”、“打工太子”等等商标......这些商标凑起来,就是打工一家人。

在这“打工大家庭”里,还有动物参与其中,于是就有了“打工猫”、“打工熊”等商标申请

而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重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词语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例如,以前网络上爆火的热词"皮皮虾",因大众赋予其独特的定义而受到热捧;往往此类网络热词本身就是普通日常用语,缺乏独创性和显著特征,故难以通过审查获得注册。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如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而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前提,首先是符合《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次需要满足《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然后,重点强调的是《商标法》第十条的部分内容:申请商标不得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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