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汕头商标转让平台是不允许的?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量:43660

众所周知,获得商标的途径有两个,一是通过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取。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需要清楚该商标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商标转让实际上就是商标持有人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但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进行商标转让。那在哪些情况下,汕头商标转让平台是不允许的?麦汇网下面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

麦汇网_汕头商标

哪些情况下,汕头商标转让平台是不允许的?

1.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商标持有人在许可期内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2.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为了避免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避免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不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

3.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具有标记近似特征,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如果将某一个单独转让,会造成商品来源混淆,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

4.商标使用欺骗消费者的,将被撤销

如果商品欺骗消费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其转让注册可能会被撤销。

5.属于共有商标,需经过共同所有人同意才能转让商标属于两个人共有时,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转让。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下,汕头商标转让平台是不允许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为了避免被驳回,务必考察清楚商标状态,否则白花了花费时间和精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资讯,欢迎前来麦汇网进行详细咨询哦!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