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0-06 浏览量:43245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哪些?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什么?跟着麦汇网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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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哪些?

1.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什么?

保护作品完整权只能在以下范围内行使:

其一,禁止他人在修改作品时歪曲、篡改作品。

其二,禁止他人在再创作中歪曲、篡改作品。我们必须明确,即使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比之将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其允许改动的范围相对宽松,但改动亦不得歪曲、篡改作品的原意。

其三,禁止他人在表演中歪曲、篡改作品。表演虽是演员的一种再现作品的创造性劳动,但这种创作性劳动亦应忠实地表现原作品的创作内容以再现作者的原创思想。因此,如果表演者以调侃方式演唱严肃歌曲,即属于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

其四,禁止擅自临摹他人美术作品并出售的行为。擅自临摹他人美术作品的行为不仅是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而且是侵犯作者复制权的行为。对于美术作品中的书法作品而言,由于修改所导致的个别笔画或运笔上的差异也有可能产生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纠纷。

2.对于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由于著作权中的这几项作者的人身权利原则上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即使当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后,其人身权仍旧可以通过其作品的存在而得以体现),并且可以独立于财产权而单独存在;也由于这几项权利与作者本人的品德、才智、声誉、荣誉直接相关,并且涉及到作品的归属,以及作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作者的创作原意等方面。因此,对作者的这几项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作者生前的问题,也是一个长久性问题。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有哪些?在上文中是已经和大家说明了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及保护期限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知晓了呢?关于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大家若是存有任何疑问的话,都欢迎前来麦汇网进行详细咨询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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