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特点及要件!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45012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特点及要件!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那么侵犯版权怎样认定?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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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特点及要件!

1.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我国著作权法吸取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为规定的特点,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通例认为认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下述一些既不同于物权侵权行为,又有别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①侵权对象的特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对债权的侵犯规定为侵权行为,确保了债权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②侵权行为主体的特点:在一定民事侵权行为中,由一人单独实施的单独侵权行为,是更常见、更普通的侵权行为。除此以外,还有一种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由于共同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了上述两种形式以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形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2.著作权的侵权要件

①首先涉嫌侵权作品跟原作品有实质性相似。

②涉嫌侵权作品的创作者有可能接触到原作品,符合两个条件的构成侵权,除非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或经过原著作权人的授权。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特点及要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及侵权要件有哪些,在上述文章中和大家说明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了解了呢?建议大家一定要及时的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己的版权不受侵权,想要进行版权登记的话,欢迎前来麦汇网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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