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知晓李佳琦申请ohmygod买它声音商标?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量:47829

李佳琦申请ohmygod买它声音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声音商标呢?在前段时间,大家都在激烈的讨论着,毕竟对于声音商标注册,很多人是初次听闻,因此会感到非常好奇,另一方面声音商标注册十分困难,李佳琦想要成功注册声音商标的话,还是有很大的挑战的。下面,麦汇网就来详细的和大家说说关于李佳琦声音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

麦汇网_李佳琦申请ohmygod买它声音商标

李佳琦申请ohmygod买它声音商标在今年4月7日,李佳琦持股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所属分类为第35类广告销售,目前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收文”。

据报道,该申请对声音商标的具体描述为“本件声音商标以知名网络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 ‘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识别度。”

熟悉李佳琦直播带货的人,想必对这句话很熟悉。但这样的一个声音,能否被核准注册为声音商标?

我们首先来看看声音商标的法律定义。根据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声音商标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因此,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它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等)一样,要求能够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区别开来。这就需要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李佳琦本人的声音虽然有一定的识别性,但笔者认为,待注册的声音商标内容“Oh my god,买它买它!”不具有显著性,这句话本身就含有广告销售的意思表示,会经常出现在日常的广告销售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李佳琦持股公司申请注册该声音商标的所属分类为第35类。第35类商标常被称为“万能商标”,它属于服务类别的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电商本质上销售的是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第35类替他人销售。而这一商标声音内容本身含有广告销售之意,如果在第35类核准注册,就缺少了商标本来应有的识别性。

早期很多企业想要注册声音商标,但都纷纷败下阵来,李佳琦申请ohmygod买它声音商标是否能够成功?这个确实目前也无法断定,毕竟声音商标注册的审核是非常严苛的,若是声音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等特征,是很容易注册失败的,总之,李佳琦这次注册声音商标时会面临着不小的挑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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