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注册的十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量:46519

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冲锋陷阵,争取更多经济效益的重要武器,需要我们及早注册,多加管理,悉心维护。但是,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对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浅显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就会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商标法》的行为,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澳门商标注册的十大误区!

澳门商标注册

澳门商标注册的十大误区

误区1:等公司有名气了再去申请商标

许多创业者认为目前公司规模小,等以后做大了再去申请商标。这种想法实际上是不可行的。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同一个商标,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如果企业成立之初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将来要么花费巨资买下这个商标,要么被迫放弃这个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因此,公司成立之初就应该申请商标。

误区2:选用商标只考虑经营需要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但并非任何文字图形都可以作为商标,如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特点的文字或图形等不得作为商标。不少企业在初创商标时往往忽略 了商标法的这些禁用条款。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能为自己独占使用的注册商标,将来一旦遇到他人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使自己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

误区3:不进行商标查询,就提交申请

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失败原因,商标查询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就去提交申请,如果存在近似商标或者相同商标,那么你的商标是不能注册成功的。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仔细查询分析很有必要。

误区:4:个人不可以申请商标

虽然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但是在我国大陆,纯自然人是不能申请商标的。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公司名义申请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想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则必须按个人申请商标的要求操作。

误区5:组合商标不分开申请

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是商标的常见形式。很多知名品牌往往既有文字商标,也有图形商标,比如耐克的红对勾和英文NIKE,阿迪达斯的三叶草和英文adidas。如果组合商标不分开申请,文字或图形任一部分没通过商标局审查,该商标整体图案将被驳回。反之,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任何一方申请成功,就可以独立使用。而且,组合商标一旦申请成功,图形就不能再发生改变,哪怕变动一下位置也是不行的。因此,建议组合商标分开申请。

误区:6:别人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自己就不能申请了

我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共有45大类,如果他人已经在某些类别注册了商标,那么,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你就不能再进行申请了,但在其他类别还是可以申请的(驰名商标除外)。

误区7:LOGO不进行注册就能当商标使用

LOGO不注册商标当然也可以使用,但是,如果不注册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你通常情况下不能阻止他人使用你的商标,而如果他人注册了这个商标,他人就可以要求你停止使用。所以,为了使自己的LOGO获得法律保护,申请商标还是很有必要的。

误区8:注册一个商标在所有商品上都能使用

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在商标申请的时候我们必须选择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即选择自己正在使用或者将来准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进行注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进行45类全类别注册,以便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

误区9: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就立马放弃

自己辛辛苦苦设计的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你还可以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是商标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所以你还是有机会注册成功的。但是,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很短,犹豫不得,想要夺回商标就必须立即行动,尽快准备复审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充分陈述理由并提供证据,通过有理有据、分析对比,提高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从而挽救自己的商标。

误区10:随意转让商标

如今盛行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这样形式的经营方式。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行为使双方共赢,而失败的许可行为只会双双受损。按商标法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澳门商标注册人同意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使用时间、类别、产品、质量、使用费用等问题有明确规定,并到商标事务所办理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事务所再将备案手续转商标局,这个使用许可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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