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商标转让,有哪些情况是不能转让的?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47532

随着对于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现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了,所以都开始纷纷注册各类商标,导致商标申请数据快速增长,而这也导致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断在降低,面对商标注册的长时间等待和风险,现在很多人都开始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了。但是就如同商标注册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样,商标转让也是有一些情况是被限制了的。下面,跟随麦汇网一起来看看汕头商标转让,有哪些情况是不能转让的吧。

麦汇网-汕头商标转让

1、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的类似商标

一个商标用于两种以上商品的,如果不属于同类商品,可以分别转让每种商品的商标;如果是类似的商品,必须全部转让,不能分开。商品上的一个汕头商标转让,会造成两个商标所有人在类似商品上同时使用同一商标,从而混淆不同厂家的商品。

2、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因为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商业需要使用的一系列商标,具有类似商标的特征。联合商标中的一个商标如果真的单独转让,会造成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类似商标的现象,导致商品来源混乱。

3、未经商标其他所有人同意

注册商标归一人以上所有的,每个共有人都有自己的权益,转让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许可给他人的商标

注册商标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在许可期限内如需转让商标专用权,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原许可合同终止后,方可办理商标转让。

5、质押商标

商标在转让前的地位非常重要。商标如有质押、抵押或争议,不得转让,以避免转让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护双方权利。

6、未履行商标转让法定程序的

办理汕头商标转让手续时,双方应联合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并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否则转让无效。

以上就是汕头商标转让,某些商标不能进行转让的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而且,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进行转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商标转让的顺利及安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大家对于商标转让感兴趣的,可以登录麦汇网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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