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注册时的常见问题有哪些?(一)

发布时间:2020-09-10 浏览量:48994

《澳门商标法》规定了在澳门商标注册(普通商业商标)的程序。它适用于澳门居民,以及巴黎公约联盟(或其修订版)中任何国家的公民。它也适用于在巴黎公约联盟中任何国家居住或拥有营业地点的人,以及与澳门签署了相关协议的那些国家的公民。

麦汇网-澳门商标注册

法律保护商标为标志或标志组,可以用图形表示,并将一个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即单词,包括个人名称,设计,字母,数字,声音,产品或其包装的形状。在同一申请中至多只能进行一次注册,并且用于同一产品或服务的每个商标只能注册一次。在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和限制范围内,采用商标的任何人都拥有使用和处置发明,创造和独特标志的完整专有权。

一、可以注册哪个澳门商标?

澳门商品或服务商标澳门商标可以就商品或服务进行注册,但前提是该商标在应用时将一个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为了与众不同,澳门商标必须与其他商标具有足够的独特性,才能使使用两个商标的相同商品或服务不会误导消费者或使消费者感到困惑。如果商标仅由当前语言或行业中通常用来描述其所应用的产品或服务的符号或标记组成,则该标记不是仅有的。当累积发生以下情况时,商标被视为全部或部分复制或模仿另一商标

二、澳门商标注册具有优先权

它们都旨在指定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它们在图形,图形或语音上与另一个注册商标非常相似,以至于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困惑,因为如果不仔细检查或比较,他们将无法在两个商标之间进行区分。除上述情况外,在下列情况下,还应视为对另一种商标的复制或部分模仿:澳门商标使用的发明名称或虚构名称是属于另一个所有人的较早商标的一部分。

具有相关颜色的包装或外包装的外观,以及任何措辞,装置和标志的排列方式,使任何人都无法将商品或服务与合法商标的所有人区分开。

彩色澳门商标可以将一种或多种颜色以特定且独特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或与图形,印刷字或其他项目组合在一起的标记。但是,其本身的颜色不能进行澳门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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