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九个月;而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二者相加,十二个月,整整一年时间。也就是说,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十分顺利的话,一年后拿证。不顺利的话,如题主被驳回注册申请,折腾一些复审,再拖个一年半载实属正常。足以表明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成本很高,为了确保付出成本后能够获得收益(一本证件、一项权利),应适当投入一些资金成本以确保收益,十分重要的是,要重视,否则必出问题。所以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商标驳回复审的复审条件有什么吧!
一、为何商标驳回复审有用
1、商标审查员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存在主观性,也仅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商标审查;
2、申请人在申请驳回复审时,可以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3、《商标审查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商标的普遍情况,但是无法囊括所有的情况,不适用于每一个商标的特殊情况;而且《商标审查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4、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的在先申请权将归于无效;
5、充分的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成功后自己不能使用。
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件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商标驳回复审的复审条件介绍,相信各位对于商标驳回复审的复审注意和了解事项,有了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驳回复审条件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