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怎么将你的美国商标转让给他人?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量:52767

在分配美国商标申请和注册时,您必须考虑可能出现的许多潜在问题。要使商标合法转让,必须满足商标转让的关键要求。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适用于所有商标的真知灼见和建议。还包括转让美国和其他商标的特殊要求,跟随麦汇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麦汇网-美国商标

您必须知道,美国商标转让申请必须符合这些规范,这一点至关重要。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使您面临法律挑战。这不能忍受,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法庭上挑战商标并使注册无效。

“商誉”是美国商标法的关键。商誉定义为“以商标或服务标记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的可取性。”

没有商誉表示的商标就一文不值。美国《商标法》(也称为《兰纳姆法》)第10条规定,所有商标申请都必须包含商标的书面说明,以确立商标的商誉。这项要求包括根据《兰纳姆法》第44条规定的外国注册。

应该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差异或任何疑问,在美国商标的所有书面商标转让中必须包括“善意”一词。

此过程的关键在于商标所有者是否已开始使用该商标。如果是这样,此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您可以使用“指称修改使用权”表格或“使用声明”表格。备案后,转让规则与基于使用的商标申请和注册的规则相同。参见15 USC 1060(a)。

现在,如果您尚未开始使用商标,则规则会有所不同。如果是这种情况,则《美国商标法》规定将转让授予申请人的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商标被出售,则该商标跟随企业。这被称为15 USC 1060(a)(1)的“使用意图”条款。

当质疑商标转让的有效性时,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予考虑。这留给法院和判例法处理。因此,使文书达到标准的重要性如此重要。

如果在销售业务过程中未发生商标转让,则称为“总转让”,有时也称为“裸转让”。这可能会导致新所有者失去其商标权。此外,买方的业务必须与商标意图的商誉实质相关。整个想法是防止消费者困惑。参见Sugar Busters LLC诉Brennon案(第5卷,1999年)。

当卖方由于缺乏有目的或错误的使用而在转让发生前放弃美国商标时,也可能发生“总额转让”。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公司本身就出售商标,则转让或商标申请可以作废。企业和商标是永远联系在一起的法律。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企业与商标分开出售,则第三方可能会起诉以获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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