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商标注册申请的难度一直在增加,很多都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之前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产生近似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可能大家都会从新换一个商标申请注册,但是这其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商标抢注,利用商标的创作人还未申请注册的空白期先申请,这样妨碍商标创作人的正当权益,那如果遇到像小猪佩奇商标抢注的情况,我们该怎么追回这个商标呢?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解答。
1、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相关的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商标异议理由充分,并且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便会被商标撤回。
2、无效宣告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已经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成功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而且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商标的专用权自此就不存在了。
3、商标撤三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进行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商标“撤三”。针对长达三年不使用而且不提供相关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会直接撤销其注册商标。
4、法院起诉
无论是商标局的相关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如果相关的申请人对此有异议的话,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是遇到像小猪佩奇商标抢注的情况,维护权益的有力手段。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遇到像小猪佩奇商标抢注的情况,我们如何追回这个商标的相关情况,一旦遇到商标抢注,对于它所产生的危害是巨大的,而且维权之路也比较麻烦和漫长,所以我们在决定好之后,一定要尽快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