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想必大家都是有所耳闻的,现如今,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是在逐渐降低,很多想要申请商标的人都失败了,不仅浪费时间还损失商标注册费用,对于失败的原因很多都是因为商标近似的原因,但是还有很多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时根本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所以会被商标局直接驳回,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讲解几种不可以做为安溪商标注册的情况,希望大家谨记。

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违反了我们的相关民族政策,不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处;
2、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容易使消费者误解商品的质量或产地,如果某个商标描述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超出了其自身的情况,如使用“物有所值”等词语作为商标元素,往往会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误导消费者,同时,这种宣传对生产相同或相似商品的商家是不公平的。
3、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
对社会主义道德有害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作为安溪商标注册,这是一条贯穿到底的原则,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道德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的商标成分;或可能导致消费者误导商品的特性和来源,如数量、质量、价格、型号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4、带有地名符号
一般来说,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或者消费者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使用。这种商标不能作为商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商品中使用地名可能会使消费者认为商品来自这个地区,但实际上商品可能不是来自这个地区,这时,使用地名作为商标会导致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第二,即使某一商品确实来自某一地区,如果该地区的所有商品都选择地名作为商标,客观上,消费者无法区分商品的来源,失去了商标的基本功能。
5、具有误导性的地理标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中有相关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消费者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对于已经取得注册商标相关权利的则有效。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介绍的几种不可做为商标申请安溪商标注册的情况,对于以上的几点,大家可以与自己申请的商标进行对比,看看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如果有的话及时改正,避免损失相关的商标注册费用,很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