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注册,这些雷区要避开!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量:55503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注册,现在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在逐渐降低,但是成功率再低,我们也还是需要申请注册的,而且在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中,除了很多是因为近似商标的情况而导致失败的,还有很多也是我们自己踩入了一些雷区,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介绍关于在澳门商标注册时,我们需要避开的一些雷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组。

麦汇网-澳门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不及时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奉行的是在先注册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所以在进行澳门商标注册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2、商标可视性不强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澳门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如果是申请注册的澳门商标与其他已经注册或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混淆的情况,这样的澳门商标很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而且就算这样的商标进入市场,也容易很其他企业状告侵权。

3、只注册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分类

商标有45个类别,其中1到35类是商品类,35到45类是服务类,一般来说,我们在申请注册的时候都往往只是注册我们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所属分类,其实这样是很不保险的,后续,如果要拓展业务的话,就要申请其他类别的注册,但是如果其他类别的已经被其他人注册了,那就很麻烦了。如果条件允许,除了注册和自己业务相关的商标,在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类上也可以申请注册,甚至全类别注册。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澳门商标注册时,我们需要避开的一些雷区,商标在没有失效前是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的,可以说是注册一个就少一个,所以在确定好想要申请注册的商标后,一定要及时注册,以免自己心仪的商标被其他人抢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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