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站抢注B站商标会受到哪些惩罚?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量:56368

A站抢注B站商标会受到哪些惩罚?商标局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那今天麦汇网就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下哪些恶意抢注行为会受到惩罚?

麦汇网_A站抢注B站商标

A站抢注B站商标会受到哪些惩罚?接下来,麦汇网就来给大家盘点下哪些恶意抢注行为会受到商标局的惩罚 ?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A站抢注B站商标会受到惩罚的相关恶意抢注行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商标抢注、商标侵权、商标异议等一系列商标内容感兴趣的话,欢迎到麦汇网上查阅相关商标资讯,或者直接与麦汇网相关在线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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