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深圳商标转让失效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量:57143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注册,而且商标在没有失效前也属于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导致现在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在逐渐降低,很多企业会选择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虽然,相比起商标注册来说成功率更高,而且时间也比较短,但是还是会出现一些商标转让失效的情况,下面,麦汇网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关于深圳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无效的情况有那些。

麦汇网-深圳商标转让

1、商标注册证无效,这种情况一般是指深圳商标有效期满,在六个月的延长期内没有申请续展,或者注册商标连续三年被撤销;或者被商标局撤销的商标。

2.商标转让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组合。深圳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备案,用户不得擅自变更。未经授权变更的深圳商标不得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而不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是确定深圳商标专用权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未经授权的更改不受法律保护。

4、可能造成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深圳商标转让申请。经过长期使用,深圳商标可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会联想到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商品。在深圳商标的转让中,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商标局不会批准可能造成混淆、误认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未转让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解,失去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深圳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转让无效的几种情况,商标转让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以及买家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是否能正常使用,所以以上的几种情况都是需要我们重视的,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大家对于商标转让还想了解更多的话,可以登录麦汇网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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