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商标购买转让的3种形式,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58836

随着大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商标的获得方式处理自己申请注册之外,商标转让也逐渐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但是大家可能对商标转让并不是熟悉,所以,下面麦汇网就带大家了解关于西宁商标购买转让的3种形式以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到想要进行西宁商标购买转让的你。

麦汇网-西宁商标购买

一、西宁商标购买转让形式

西宁商标转让分为3种形式,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 合同转让:就是转让人通过签署正规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等,当然合同转让一般都是会涉及到金钱交易的,转让人通过转让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来获取一定利益,受让人也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商标。

2. 继受转让:

(1)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自然人已经死亡或是生命结束,他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商标所有人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所有权。

(2)当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者是被兼并时,这样被合并的企业和所附带的商标也会一起并入合并企业中,同时商标的所有人也会发生变化。

3.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方式一般是会在公有制国家,而行政命令主要也是会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或行政命令。例如我国的国有企业按照行政命令产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的时候,必然也会发生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变化。

二、西宁商标购买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西宁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在西宁商标转让后很可能会发生受让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西宁商标之前,受让人要注意该西宁商标的有效期,如果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经在续展期宽展期内(超出商标有效期半年内),转让人需提交商标续展使用,否则该西宁商标转让可能会随着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而失效。

3、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作为系列商标,是需要联合使用才具有相应的显著性,以此可以来区别近似商标,所以在进行联合西宁商标转让时,若是将联合西宁商标分割转让,那么可能就会造成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商标上都不能正常使用,对于双方都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联合商标是不能分割转让的。

以上就是麦汇网整理的西宁商标购买转让的3种形式以及注意事项,了解这些,在商标转让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其中隐藏的风险,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大家如果对西宁商标购买转让有兴趣的话不妨登录麦汇网咨询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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