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商标购买转让合同中的套路,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量:61574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和个体对于商标也越来越重视了,纷纷注册各类商标,导致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降低了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符合企业或个体需求的商标转让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但是风险往往伴随着机遇而生。今天麦汇网就带大家了解关于南宁商标购买转让合同中的哪些套路,希望大家注意。

麦汇网-南宁商标购买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事商标转让,相信大多数人对于这一词语还并未了解,商标转让的意思就是注册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该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者第三者,并且商标转让的受让人享受有这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在平时,商标转让通常都是在商标转让合同所进行的。而商标转让合同,就是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因为转让商标所有权的问题所签订的协议。

一、南宁商标购买转让合同所具备条款

1、注册商标转让人以及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地址以及法人代表等;

2、被转让的商标的基本状态情况,这当中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接下来的续展日期、转让商标获取注册的所有商品或者服务;

3、商标转让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4、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方式以及合同生效的时间;

5、商标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签字等等。

二、南宁商标购买转让合同应注意风险

1、首先是转让方,转让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受让方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者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合伙企业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中的一类,未依法获准经营的自然人作为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会受到部分限制。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商标的转让费用应该选择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时一次,在商标局下发核准转让证明后再支付剩下的款项,避免约定一次性于下发核准转让后再支付的隐形风险。

2、受让方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转让方对被转让的商标享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且专用权是有效的,其商标的注册文件应该作为合同的附件;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方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和商标注册人名义与地址不一致,会导致商标局在进行商标转让审查时可能驳回转让申请。

不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在商标转让合同中都应该明确相对应的内容,避免后续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合法且正规的合同也能促进双方的友好转让,使得互利共赢。当然选择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间人,也能帮助我们规避在南宁商标购买转让合同中的风险,有需要的话不妨登录麦汇网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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