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量:61257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对商标越来越重视。其实,商标不仅仅拥有它本身的品牌价值,还拥有其他经济属性,比如作为虚拟资产解决公司账务问题等。很多公司在推出新品牌时,又困于时间、他人抢注等原因无法及时拥有好商标的原因,购买照明用设备商标成为商标权获取的主要办法。通过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这一途径,企业可以很快获得商标专用权以及商标的附带价值,商标不仅仅是企业的品牌而且象征了企业的文化以及大众的信任度以及欢迎度,对品牌的推广宣传以及价值凝练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各位正处于继续使用商标的情况时,购买商标不失为一个明智选择。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买卖照明用设备商标的注意什么事项?

麦汇网-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

一、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的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的注意事项

1、商标转让买卖内容

(1)注册商标转让买卖时,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没有取得商标局的转让核准手续,等于该商标所有权仍在转让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转让人仍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受让人并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商标所有权,因此我们强调,在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一定要去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并取得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否则对受让人来说,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2、商标转让买卖核准的程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而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性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对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流程中需要注意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是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的形式和流程中,商标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到的事项介绍,但是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还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在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中,比较容易产生争议,引发纠纷。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转让,维护权益,我们建议各位咨询专门的低价照明用设备商标买卖服务平台,如有疑问,麦汇网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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