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取名中,商标被抢注可以怎么追回?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量:70271

现在商标注册难度越来越大,很多去也在注册时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进行商标注册,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商标注册的结果都不是令人满意的。因此更多的商家在进行注册商标取名时就极为谨慎,但是其中也会出现商标被抢注的问题。那么,在注册商标取名中,商标被抢注可以怎么追回?

注册商标取名

1、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2、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商标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针对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法院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取得的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程序,一是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二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在先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如果你认为你的商标权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

(1)对方商标未下证,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2)对方已取得商标证件,提出无效宣告;

(3)对方商标注册满三年,提出撤三;

(4)法院起诉。

所以,通过以上文章,可以了解到在注册商标取名时,商标被抢注的追回方式还是较多的,也可因此得出商标保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耗时耗力耗资的处理方式。可见较好的办法还是提早注册进行保护,或者换一种方式获取商标。当然,若您还想了解更多注册商标取名的相关资讯,可以进入麦汇网进行查询。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