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转让中涉及到的商标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呢?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量:70230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种,由于知识产权备受重视,商标受到大家的关注。就拿“头条”和“今日头条”两大公司来说,大家可能都不太清楚这两个名称不是一家公司,所以在大众的视野中,这两个商标是属于相似商标的,并且容易让大家产生误会。所以,个人商标转让网中涉及到的商标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呢?

个人商标转让

在现在这个信息如此兴隆的时代,只需要在手机上简略搜一搜每天的热门,就可以轻轻松松尽知天下事,而现在的“近来头条”应该算是受大家欢迎的新闻途径,关于现在我们这些忙于作业的年轻人来说,每天较重要的事莫过于在上班路上、在挤地铁时随手翻一翻“今天头条”了,简略便利、与时俱进。而根据个人商标转让网得知,“头条”和“今天头条”两大公司为此是归于大打出手的。“头条”的具有者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将运营“今天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更是高达1亿元。

实际上这两家公司,一家是广告公司,一家是推送资讯内容的APP,内容上是不存在侵权问题的。但是北京博天公司在申诉书中标明,在2011年的时分,公司就已经是合法注册而且获得“头条”商标,有效期也是一贯到2021年,核定的类别也是第35类,主要是做广告服务行业的。“今天头条”这个APP是在2012年开端运营的,一贯都是将“头条”二字作为APP的图标来运用的。北京博天公司央求法院去确认字节跳动公司一贯在网站上运用“今天头条”和“头条”,还有移动客户端上的名称和标识都认为是侵权行为,央求判令字节跳动公司间断侵权行为,并补偿一亿元的经济损失。

北京博天公司还认为,“今天头条”在表面上看是做为一家转载资讯的东西,但实际上存在着推送广告位目的的盈利产品。一般对用户推送着新闻资讯,一般都进行着广告代理和广告宣传发布等活动。字节跳动公司表示,字节跳动公司为“今天头条”、“头条”及图标在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41类在线文娱服务、第42类供给互联网搜索引擎、第38类互联网计算机终端等服务项目上都注册了商标,APP主要是出现视频、文字、图画内容,与广告宣传与传播性质彻底不同,与博天恒业在第35类广告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也毫无关系,也不可能形成混杂,因而不涉及侵权问题。在法庭上,没有当场宣判,两头都选择可以承受调停的。

通过以上对个人商标转让的了解,可以知道其实不同经营范围的公司,在商标上也会出现商标纠纷的事件,而在大众用户的眼中,确实只知道“今日头条”商标,不知道“头条”商标,更不了解“头条”商标还在“今日头条”商标之前就申请了,因此,两者以不同类别上注册成功,好似不存在着共同点,但却存在商标侵权的隐患。因此,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商标查询,然后建议大家找寻一家可靠的第三方平台,比如麦汇网,这样就可以让更有经验的人士去帮您处理个人商标转让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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