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与商标移转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量:91213

  随着我国商标保有量的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与组织意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但是,商标注册的难度在如今已经大幅提升了,对于企业而言,注册商标耗时长、成功率低,而商标转让不仅可以获得称心如意的商标,还可以大幅缩短获取时间,对于商家而言,不啻为上佳之选,在接下来的篇幅中,麦汇网知产顾问就为您介绍商标转让与商标移转的区别。

商标转让.png

  商标权利的取得有两种途径:

  (1)原始取得,即通过自己申请商标,获得核准注册后从而获得商标权;(2)继受取得,即通过转让或继承等方式获得他人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此类取得,又分为商标转让和商标移转两种方式转让商标,只有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转让公告,转让行为才能生效。

  1.1商标转让(合同转让)

  商标转让,是常见的一种转让形式,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按一定的条件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转让给他人。商标的合同转让是转、受让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是一种合同行为,因此,商标转让也可称为合同转让。

  通过合同转让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不能认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时即商标权就发生了转移。而是应当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后,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必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公告后,转让行为才能生效。

  注意:注册商标从甲方转给乙方,不属于变更申请,而是需要办理转让申请。变更申请是指,变更注册人自身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1.2商标移转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即因商标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的商标权利主体的商标移转,是以继承、遗产分配和承继等形式取得商标权的一种方式,是指注更替成为商标移转。

  注册商标所有人死亡或终止后,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受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原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商标权。

  (2)注册人或申请人因分立、合并或改制等原因消亡后,分立、合并或改制后的企业继承原企业商标的。

  (3)企业破产后由清算小组对其商标进行处置的。

  (4)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注册商标强制执行转让过户的。

  (5)其他因转让以外的事由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移转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诸多商家都意识到了商标在品牌建设中起到的作用,显而易见的是,商标转让的市场已经日趋正规化、资本化,日交易额也在稳步上升。对于资本雄厚的企业而言,选择商标转让可以快速获取一个有沉淀的商标。若您仍存有疑问,咨询麦汇网在线客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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