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登记版权可以对商标全类保护?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量:109164

很多人觉得商标注册就等于登记版权,而作品作品登记版权就是为了确定权利归属,但是商标LOGO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用一个人,那么什么情况下登记版权可以对商标全类保护

什么情况下登记版权可以对商标全类保护?

许多申请人会有疑问,商标注册后已经有商标法保护了,还需要去做一次版权登记保护吗?登记版权很有必要!但并不是所有商标都能申请版权。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文字商标,没有设计过的,是不能申请著作权保护的。只有经过设计过的汉字、图形或者LOGO才可以。

什么情况下,版权对商标能起到保护作用?

版权登记并不意味着你的商标就能够在45类里被完全保护起来了。

分两种情况来说:

1、版权登记保护作品的创意,也就是说在商标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情况下,如果某个商标的创意和设计风格极力“模仿”你的商标,这种情况可以从原创的角度驳回商标申请,无论该模仿的商标是第几类商标。

2、但是,如果某个商标与你的商标名称相同,但是创意和设计风格却大不相同,并不会引起混淆,并且在你没有申请商标保护的类别上进行注册。这种情况下版权并不能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

以上就是等级版权对商标全类保护的情况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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