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商标怎样进行转让获取?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量:110343

烟花爆竹虽然在用途上,不是经常用,但是在重要的节日和日子的时候,燃放烟花和爆竹是比较正常的。只是现在因为防火和环境的问题,城市中已经很少有人在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了,燃放烟花爆竹是曾今过年的象征,只是现在没有了,但是并不代表烟花爆竹就此消失了。对于烟花爆竹生产出来之后的销售问题,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销售要求和标准。而下面只是讲讲烟花爆竹商标转让获取的相关办法流程

商标转让 (4).jpg

第十三类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或协议》;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一千元的商标转让规费;商标局在一到两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五到八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第十三类商标转让的资料准备情况。《转让商标或注册商标申请书》,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法人的应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有商标注册的证书;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商标局规定了;请代理公司操作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文件是外文的,还应该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在商标转让完成之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元商标注册人没有经过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的,得根据商标局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供,不过一般来说,如果转让的商标价值比较大的话,或者审核过程中有疑问的话,商标局一般会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以上就是有关第十三类商标转让的相关流程和资料准备的情况总结,相信各位对于烟花爆竹属于的商标类别和交易商标的相关流程都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如果各位对于第十三类商标交易有需要的话,不妨在线咨询麦汇网的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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