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化炉商标在商标分类中的第几类?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量:112819

自从上海在201971日实施垃圾分类开始,垃圾处理的问题每天都在困扰着大家,网上出现的关于上海的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的话题,让我们在观看热点的同时,有产生了对垃圾分类的迷茫。垃圾焚化炉的出现并不是个意外,因为在生活中,我们所使用的太多太多东西是需要很多年以后才能实现降解的,单纯的填埋已经不能追上我们用制造垃圾的速度,所以才有了垃圾焚烧这一办法的出现。垃圾分类不是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的,从自己的身边做起。因此,在此情况下,垃圾分类中所需要使用到的垃圾焚化炉在注册商标的问题中,需要怎样进行辨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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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1101组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1103组汽灯,油灯;1104组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1105组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1106组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1107组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1108组水暖管件;1109组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1110组消毒和净化设备;1111组小型取暖器;1112组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1113组核能反应设备。垃圾焚化炉的商标在1107组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中,垃圾处理焚化炉;工业用垃圾焚化炉;家用垃圾焚化炉;垃圾处理用熔炉;垃圾焚化炉。因此,如果需要注册垃圾焚化炉商标的话,可以选择第十一类商标注册。

垃圾焚化炉商标注册的基础步骤含有商标查询,商标资料准备,商标资料提交申请,商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及商标公告,然后才是商标注册公证书的颁发。

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2、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审查通过--下发受理通知书(出现其他问题根据具体问题进行解决)。实质审查,通过--予以初步审定;没有通过--予以驳回或部分驳回;驳回不复审--商标注册被驳回指定商品/服务流程结束;驳回复审--要启动另一程序(商标评审)。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结合事实与理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决定(复审结果影响商标注册结果,最终商标是否能注册要看复审结果,结果不服可以进行救济),实审通过之后进行初审公告。

3、初审公告。公告期即异议期(3个月),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结果,提出异议,有异议--进入异议流程(异议结果影响商标注册结果,最终商标是否能注册看结果,结果不服可以进行救济);期满无异议--予以注册(商标申请完满结束)

以上就是关于第十一类商标注册的相关流程,以及在第十一类中的垃圾焚化炉商标的所属类别,如果各位需要购买注册第十一类商标的话,大家可直接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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