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如何才能在中途撤回?

发布时间:2019-06-26 浏览量:115606

  由于商标转让需要经过商标局的审核,所以大多数人在转让之前就会提前确认好自己是否需要转让,避免中途面临撤回的情况,但是有的商标买卖双方却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以中断转让申请,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在中途撤回,下面就让麦汇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转让如何才能在中途撤回?

商标转让如何才能在中途撤回?

  商标转让如何才能在中途撤回?

  如果不得以必须要撤回转让申请,那么就需要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商标法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书面转让申请之后,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撤销的意见或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的事宜,那么就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撤回的请求。请注意一点,提出撤回申请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了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同意撤回申请要求的,那么商标局就会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

  但是商标转让申请撤回也有条件,具体的要求如下:

  商标转让只有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之前,才能申请撤回,并且申请人还需要书面说清楚理由,但是撤回申请之后,申请人就不能再用一样的事实或者是理由来提出评审申请。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还没有做出决定、裁定,那么申请人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阐述理由,从而申请撤回评审。申请人要求撤回评审申请的,将会终止对商标进行评审。商标评审申请一旦撤回之后,申请人就不可以再用相同的原因来提出再一次审核申请。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商标转让申请撤回不容易,所以建议大家在转让之前就确定好商标是否决定交易,避免因为商标买卖双方其中一方的意愿导致商标转让失败,甚至产生商标交易纷争。如果大家办理商标转让是委托的代理机构操作,那么代理机构可以按照大家的要求申请撤回,不过申请书和部分材料需要买卖双方签字许可,才能够完成商标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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