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哪些基本常识?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量:120437

对于商标注册来说,有一些很基础的东西是需要了解的。下面麦汇网就来为您讲解商标注册有哪些基本常识

商标注册有哪些基本常识?

一、商标费用什么时候缴纳,领证后还有其他费用吗?

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二、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2)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3)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1人为代表人。

三、“国内接收人”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五、港澳台居民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条件及材料?

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办理。

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的基本常识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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